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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依循相關法令規定,執行文書、事務、出納及保管等業務,並依照學校發展計畫及各項經費預算,有效辦理營繕、採購、校園美化與綠化、環境安全及校舍維護等工作。秉持服務精神,支援及配合各單位事務之推動與進行,以達成目標並臻於完善。

本處依組織章程設立以綜理全校總務業務,置總務長及副總務長3人,並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保管、營繕、環安及採購等7組,各組置組長1人,並置組員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