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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收費及退費作業規範

本規範依
1.會計室報部學雜費收費標準
2.教育部頒布各類學生優待減免補助款核發作業方案
3.出納組處理學雜費作業模式制定

說明:
1.本校學雜費收據製作,依據會計室收費標準,教務處學生名單及基本資料,學務處課外組提供減免名單及金額辦理。
2.本校研究所及大學部附設專科部收費標準分:日間部、進修部、進修學院及附設專科學校
3.本校日間部、進修部、進修學院,日間部一般生收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電腦實習費,進修部、進修學院、進修專校,按照上課時數收費(電腦課有上機班級才收電腦實習費) 。
4.在校生或休學生,註冊時要繳學生保險費,不要繳交平安保險費的同學須至衛保組辦理放棄 。
5.住宿生向正修宿舍、文山學園舍監提出申請,核准後住宿繳費單三聯單由舍監通知同學,銀行繳費後同學將第二聯繳交舍監核備 。
6.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每學期應撿具相關證件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日間部)或學務組(進修部及進修學院)辦理。
7.日間部延修生隨班重修10學分以上,照一般生收費註冊,9學分以下按照選修課程所屬學院(系) 上課時數收費。
8.進修部、進修院校隨班重修按照上課時數所屬院系收費。
9.學生修習教育學程需經考試通過,然後選課後由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費,最後與師培中心核對名單金額。
10.學雜費繳費單由出納組計算,台灣企銀製作虛擬帳號上傳列印郵寄通知,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學期結束前,請班代表發放,同學也可由臺灣企銀學雜費網站下載列印。
11.繳費方式:
(1)持繳費單現金臨櫃繳款
(2)自動提款機(ATM)繳款
(3)金融機構匯款
(4)信用卡網路轉帳繳款
(5)超商繳款
開學時持轉帳收據及學雜費繳費單,至出納組請台灣企銀補蓋章 。
12.台灣企銀高雄分行每天上午11至12點在出納組服務全校師生,開學二週加、退選其間服務時間上午9至12點 。
13.開學加退選2週,尚未繳學雜費同學經教務處、導師核對無誤,教務處依本校學則辦理。
14.為加速各項領款,如獎學金領款或是相關退費等,請新進同學填寫『領款入戶通知申請書』提供銀行或郵局帳號可於左側『檔案下載』處下載 。
15.就學貸款生依據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將對保單繳回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日間部)或學務組(進修部及進修院校) 。
16.就學貸款生如有各項退費須等財政部核准,台灣銀行撥款至學校專戶,才能辦理退款轉入同學銀行帳戶 。
17.本校學雜費管理系統與台灣企銀結合,銷帳作業委託台灣企銀分行於收款實施,繳款結束經核對無誤,列印學雜費清冊辦理結報,送會計室收帳。
18.各項退費流程,經辦單位依退費規定及證明文件。
造冊→核對→核可→開立傳票→開立支票→轉入學生銀行帳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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