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收費及退費作業規範學雜費收費及退費作業規範
本規範依 1.會計室報部學雜費收費標準 說明一、本校學雜費收據製作,依據會計處收費標準,由教務處提供學生名單及基本資料,學務處課外組提供減免 名單及金額辦理。 二、本校研究所及大學部附設專科部收費標準分:日間部、進修部、進修院校及附設專科學校。 三、本校設有日間部、進修部、進修院校;日間部一般生收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進修部、進修院校、進修專校,按照上課時數收費,(電腦課有上機班級,著收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四、在校生或休學生,註冊時需繳交學生保險費,若不繳納平安保險費同學請至衛保組辦理放棄保險資格。 五、住宿生向正修宿舍、文山學園舍監提出申請,核准後住宿繳費三聯單由舍監通知同學,於銀行繳費後,將 第二聯繳交舍監核備 。 六、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每學期應檢具相關證件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日間部) 或學務組(進修部及進修院校) 辦理 。 七、日間部大學部延修生隨班重修9學分(含)以上,照一般生收費註冊,9學分以下按照選修課程所屬學院(系)上 課時數收費。 八、進修部、進修院校隨班重修按照上課時數所屬院系收費。 九、學生修習教育學程,需經考試通過,然後選課後由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費,最後與師培中心核對名單及 金額。 十、學雜費繳費單由出納組計算,元大銀行製作虛擬帳號上傳列印郵寄通知,第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於學期 結束前,請班代表發放,學生也可至元大校務學雜費網站下載列印。 十一、開學加退選2週,尚未繳學雜費同學經教務處、導師核對無誤,教務處依本校學則辦理 。 十二、為加速各項領款,如獎學金領款或是相關退費等,請新進同學填寫『學生個人銀行帳戶申請表』提供 銀行或郵局帳號,可於左側『檔案下載』處下載 。 十三、就學貸款生依據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將對保單繳回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日間部) 或學務組(進修部及進修院校) 。 十四、就學貸款學生,如有各項退費需等財政部核准,台灣銀行撥款至學校專戶,才能辦理退款轉入同學銀行 帳戶 。 十五、本校學雜費管理系統與元大銀行結合,銷帳作業委託元大銀行分行於收款實施,繳款結束經核對無誤, 列印學雜費清冊辦理結報,送會計室收帳。 十六、各項退費流程,經辦單位依退費規定及證明文件。 造冊→核對→核可→開立傳票→開立支票→ 轉入學生銀行帳戶→退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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