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灣自來水公司停水公告,學校首頁公告及電傳電子郵件通知全校同仁,轉知各單位師生停水訊息,做好停水、蓄水準備。
2.掌握學校用水:清查學校每日基本用水量、掌握可用水源、學校現有儲水設備及可儲備水量。
3.完成儲水設備整備:
(1)確保儲水設備可因應停水期間所需,並完成清潔維護工作。
(2)上水塔沒有進水(或滿水)。
(3)檢查抽水馬達及控制線路是否正常運作。
(4)檢視閥件是否有被關閉、損壞及管路是否阻塞、破管、脫落等原因。
(5)水塔滿水,檢視給水閥件是否異常或損壞。
第一、二階段限水
1.規劃停水期間用水調度方案:訂定儲水計畫(需在停水前1天完成儲水)、關閉或調整用水設施之方案、儲水桶之分派調度等。
2.規劃並執行各項節水方案:清點學校用水裝置並加裝節水裝置(可依據行政院「機關學校部隊抗旱節水行動原則」:非省水水龍頭可改採加裝起波器、省水墊 片或調整水栓關小出水量,無省水標章馬桶加裝兩段式沖水器或置入裝水的寶特瓶等方式辦理)。
3.進行各項節水措施;包括配合「機關學校部隊抗旱節水行動原則」
4.暫停使用各水池及水療設備、減少或停止次級用水,如非必要噴水景觀、洗掃街或建築物外牆及玻璃清洗,澆灌等用水改以雨撲滿或中水回收再利用等。
5.與縣(市)政府相關單位保持連繫,掌握供水情況及供水點,並確認學校若出現意外狀況(如儲水不足或復水過慢),縣市政府之災害應變中心之援助機制(如調派水車)及通報管道。
6.規劃學校緊急無水可用時因應策略。
7.指派專人定期檢修用水設備:檢修以防止漏水,掌握及記錄用水狀況,並對水表用水度數異常者,進行訪查或查修,有漏水狀況隨時檢修。
第三階段限水
1.每日注意水情資訊,獲知政府公告學校所在地區進入第三階段限水時,啟動應變措施。
2.啟動應變機制,於開始限水前1天完成儲水,並定期巡視儲水設施。
3.進行用水設施檢核,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議如下:
(1)注意水塔及蓄水池的衛生安全:限水期間勿用抽水馬達抽水,以免造成水管負壓而吸入污染物;停水復水後,如發現給水有混濁、異色及異味等現象時,請勿使用,並立即通報當地自來水事業單位處理。
(2)加強儲存用水防護:儲存用水時應將容器加蓋,且儲水時間勿超過3天,儲水容器應每週刷洗1次,避免污染及孳生細菌或病媒蚊。
(3)檢視水源防止汙染:如使用地下水作為水源,應先進行地下水井與化糞池滲漏及其他可能污染源的檢查及維修,以確保用水衛生安全;未經消毒程序與水質檢驗合格的地下水,應僅提供沖廁或澆灌使用,不可作為餐廳、廚房、飲水機或洗手臺等之用水。持續辦理各項節水措施:配合「機關學校部隊抗旱節水行動原則」暫停使用水池及水療設備、減少水龍頭或馬桶水量、減少或停止學校噴水池、澆灌及沖洗街道、水溝、大樓外牆、洗車及試放消防栓等非急需用水。
4.若出現緊急狀況至無水可用,立即通報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協調緊急供水。
5.停水結束復水時,進行儲水設備清點、歸整,進行必要的環境清理,並針對此次停水期間學校因應狀況進行檢討,提請應變小組會議討論,視需要滾動修正工作流程。
機關學校部隊抗旱節水行動原則
1.請各機關學校部隊立即清查用水設備(含所轄公廁)有無省水標章,並立刻汰換無省水標章之用水設備,每週將清查與汰換結果回報經濟部水利署。若受限於經費不足,非省水水龍頭可改採加裝起波器、省水墊片或調整水栓關小出水量,無省水標章馬桶加裝兩段式沖水器或置入裝水的寶特瓶。
2.為節約用水,請限水區域內之各機關學校部隊自104年4月1日起落實下列措施:
3.鼓勵乾洗手。鼓勵各機關學校部隊回收飲水機排放水、餐廳洗菜水及空調冷凝水,或洽當地縣市政府水資源中心取得回收水,用來澆灌草地、花園、盆栽、清洗環境或工程用水。
4.請各機關學校部隊於大門或外牆懸掛節水布條,於用水設備上張貼節水標語或貼紙,宣導節約用水。
5.注意水費單,發現水費異常增加立即連絡台灣自來水公司節水風水師協助查漏維修。
6.各機關學校部隊請於104年4月1日起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入口網站連結經濟部水利署節水資訊網站(http://www.wcis.itri.org.tw/),並通知同仁參加節水行動。
7.各機關學校部隊立即規劃並逐年建置雨水貯留或中水回用設施。
8.節水抗旱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不宜逕自增抽地下水替代節約水量,以避免衍生地層下陷風險。